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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Q&A內容列表
標 題 |
如何申請「安心就學」補助? |
說 明 |
A:(一)補助對象 1.低收入戶。 2.中低收入戶。 3.家庭突遭變故(含失業、被裁員及給予無薪假者等)經濟陷入困境,無法順利就學,經班級導師認定需要協助者。 4.家戶年所得在新臺幣30萬元以下,且家戶年利息收入低於10萬元以下者(本身分別不提供午餐費補助)。 (二)填寫申請書並附相關佐證資料(低收入戶卡、中低收入戶卡、前一年度家戶年所得清單等等),於學校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請。 (三)學生父母已離婚或一方身故者,檢具可供佐證之戶籍謄本影本證明,僅計目前扶養一方之收入,低於30萬元即符合補助條件,學生戶口名簿之父母親一方之欄位空白,亦僅計目前扶養一方之收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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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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